FACEBOOK★【7-ELEVEN愛sharing世界巧克力大賞】留言抽活動_中獎名單
網頁公佈日期:2017/11/30
得獎者資料郵寄回函截止日期:2017/12/14
贈品寄送日期:2018/1/11前寄送
贈品內容 活動日期 中獎人Facebook名稱 得獎收據下載
星巴克限定零錢包金幣巧克力(市價250元) 10月26日 林于于  請按此下載
Yu-ting Lo 
梁小瘦 
11月3日 鄭燕子 
陳錡錡 
Step1. 中獎通知:
            依7-11官網公告的中獎人Facebook名稱,Presco Presco粉絲團會以私訊通知中獎者。
Step2. 領獎表單填寫:
            中獎人請自行下載得獎收據,並完整填寫(1)「統一超商贈獎收據」黏貼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附上
            (2)「Presco Presco粉絲團私訊通知截圖」,中奬人須提供以上共二份領奬資料。
Step3. 領奬資料寄回:
            領獎資料寄出最後期限至2017/12/14止(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方式寄回:【10688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4樓 7-ELEVEN網路活動小
            組收】。由7-ELEVEN網路活動小組進行領奬資料查驗審核。領奬資料逾期寄回或未寄回者,將視同自動放棄中奬權益已喪失中獎資格。且不再
            進行中獎名單遞補。         
Step4. 奬項配送:
1. 領奬資料經審核判定合格者才符合領獎資格,7-ELEVEN網路活動小組將依中獎人提供的贈品寄送地址寄給中獎人。
2. 中獎人若經檢查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得獎者資格;中獎人若未依規定於領獎資格確認期間內完成上述領獎程序(以郵戳為憑),或因個人資料填寫錯
     誤導致無法聯絡者,或領獎時未能出具上述資料者,皆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3. 7-ELEVEN網路活動小組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處理中獎通知、確認及贈品寄送等相關事宜。  
4. 參加活動者即表示同意並遵守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的政策規範,如有違反,即喪失參加活動資格。
5. 7-ELEVEN網路活動小組,僅會以Presco Presco粉絲團私訊、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
6. 依所得稅法規定,此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所得總額超過NT$20,000,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不具得獎資格。
8. 如因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所安排之替代獎品,中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
    換其他商品。
9.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無須做事前之通知。
10. 7-ELEVEN員工、加盟主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不具本活動得獎資格。
11. 本活動所有抽獎與兌換贈品,僅郵寄至台、澎、金、馬地區。
12. 主辦單位: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13. 領獎過程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客服電話(02)2721-5335分機514;E-mail客服信箱:service@sp88.tw,客服服務時間週一~週五,9:30~12:00、
      13:3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
14. 得獎者務必保留郵寄憑證,避免影響兌獎權益。
【參加者個人資料使用條款】
1. 參加者同意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基於「FACEBOOK★【7-ELEVEN愛sharing世界巧克力大賞】留言抽活動」 (以下稱本活動)
    之執行 、廣告、行銷目的,蒐集、處理並利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截至參加者主動請求主辦單位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為止。
2. 參加者同意提供上傳照片於主辦單位後續相關網路行銷需求使用,截至參加者主動請求主辦單位刪除、停止或利用為止。
3. 參加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提供主辦單位寄送電子報、確認身份等與本活動有關之事宜使用。參加者有權得隨時請求主辦單位查閱、給予複本、或
    補正本人的個人資料,亦得隨時洽主辦單位表示拒絕主辦單位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本人的個人資料;惟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活動所必要者,則不在
    此限。若參加者不提供或提供錯誤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取消參加者之參加或得獎資格。
4.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本公司承辦該項業務單位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E-mail客服信箱:
    service@sp88.tw ,回覆服務時間週一~週五,9:30~12:00、13:3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
   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因台端行使上述權利導致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件,參加人申
   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