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CAFE 20週年官網留言投稿】抽獎活動 中獎名單 | |||||||||||||||||||||||||||
網頁公佈日期:2024/8/23 | |||||||||||||||||||||||||||
2024年8月20日承辦單位於勵謹律師事務所-蔡幸紋 律師見證下抽獎,中獎名單如下。 | |||||||||||||||||||||||||||
贈品內容 | 會員GID | 會員電話 | 得獎收據下載 | ||||||||||||||||||||||||
CITY CAFE咖啡提貨卡一年份(365杯) | GID600***11308631 | 0916***399 | 請按此下載 | ||||||||||||||||||||||||
●CITY CAFE咖啡提貨卡一年份(365杯) 獎項內容與說明 | |||||||||||||||||||||||||||
(1)CITY
CAFE一年份365杯,共提供CITY CAFE咖啡提貨卡365張,建議市價約新臺幣16,425元含稅。 (2)本卡適用台灣、金門、馬祖、澎湖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7-ELEVEN門市免費兌換指定品項咖啡(中杯拿鐵或大杯美式,冰/熱不限)。 (3)本卡可透過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7-ELEVEN門市、交易明細、消費者服務專線查詢剩餘杯數。 (4)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無法重複儲值。 本卡屬無記名,若已拆封、使用、遺失、被竊或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如人為毀損但條碼及卡號仍可辨識者,得申請補發,每次費用新臺幣50元整。 (5)本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6)本卡不與其他優惠並用(如:第二杯半價、買一送一、組合餐等優惠),亦不參加咖啡集點活動。遇商品降/漲價,持提貨卡兌換不退/補差額。※自帶杯享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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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獎辦法 | |||||||||||||||||||||||||||
Step1. 中獎通知: | |||||||||||||||||||||||||||
中獎名單於2024年8月23日公告於7-ELEVEN官網。活動小組依照OPEN POINT會員登記手機號碼致電通知獲獎訊息。 | |||||||||||||||||||||||||||
Step2. 領獎表單填寫: | |||||||||||||||||||||||||||
中獎人:請自行下載中獎回函,並完整填寫(1)中獎回函、(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中獎會員手機號碼(電子)帳單影本,中奬人須提供以上領奬資料。 | |||||||||||||||||||||||||||
Step3. 領奬資料寄回: | |||||||||||||||||||||||||||
中獎者須於領獎截止日 2024/10/31(日)前(含)(以郵戳為憑),將活動單位指定之完整正確「領獎資料」以郵局掛號方式寄至中獎回函上方指定收件地址。 | |||||||||||||||||||||||||||
Step4. 奬項提供: | |||||||||||||||||||||||||||
1. 活動小組收到中獎回函將進行審核,領奬資料經審核判定合格者才符合領獎資格。 | |||||||||||||||||||||||||||
2.經活動小組確認身分及收到中獎領據後,活動小組將核對相關交易資料無誤後,將於核對完畢後二週內將獎項寄送至得獎得所填寫之通訊地址,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不正確,或其他非不可抗因素,導致獎品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中獎者,皆視同放棄領取權益。 | |||||||||||||||||||||||||||
3. 參加活動者即表示同意並遵守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的政策規範,如有違反,即喪失參加活動資格,中獎人若經檢查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得獎者資格。 | |||||||||||||||||||||||||||
4. 依所得稅法規定,此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所得總額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本國人及外籍人士(住滿183天)代扣10%稅款;非境內居住之個人(未住滿183天)不限金額一律代扣20%機會中獎稅款,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格。 | |||||||||||||||||||||||||||
5. 如扣繳稅額未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得免予扣繳,凡贈品價值達新臺幣1,001元以上,承辦單位將依法規定將併入中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 |||||||||||||||||||||||||||
6. 如因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所安排之替代獎品,中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 |||||||||||||||||||||||||||
7.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無須做事前之通知。 | |||||||||||||||||||||||||||
8. 主辦單位: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 |||||||||||||||||||||||||||
9. 領獎過程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活動小組專線 02-28289393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10:30∼18:00,週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 |||||||||||||||||||||||||||
●中獎者個人資料使用條款 | |||||||||||||||||||||||||||
1. 中獎人同意提供上述個人資料與統一超商做為領獎之用,您同意主辦單位統一超商委託之承辦單位伽立略動促通路有限公司進行資料蒐集、處理及確認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各類所得扣繳資料需保存七年、贈品配送包裹執據需保存一年除外),承辦單位將於活動贈品全數配送完畢後五個工作日將中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移交予主辦單位,不另外留存,統一超商亦不作其他目的使用。請務必詳細填寫,因地址或個人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中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 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2.本活動小組將將依中獎人提供的贈品寄送地址寄給中獎人,亦可能含宅配、貨運業者為貨品(含贈品等)之運送(含配送或取回等),您同意並授權承辦單位得為完成該次貨品(含贈品等)配送或取回之需求及目的,將您所提供且為領獎所需必要之個人資料(例如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稅款繳納證明文件等),提供予相關業者。 | |||||||||||||||||||||||||||
3. 承辦單位基於中獎通知、中獎身份確認、獎品寄送與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所得稅扣繳事宜之特定目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所需個人資料蒐集類別包括中獎人姓名、身份證統一編號、連絡電話號碼、連絡地址、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下簡稱領獎資料)。承辦單位對於您的領獎資料僅於因本次特定目的所生之各業務事項運作期間及範圍內,於中華民國境內以書面、電子、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合理方式利用。 | |||||||||||||||||||||||||||
(註:因台端行使上述權利導致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件,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