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錢包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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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錢包儲值會開發票嗎?
線上儲值與門市儲值零錢包開立儲值證明聯,至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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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帳號零錢包儲值有金額上限?
每一會員帳號零錢包金額最高5,00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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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錢包金額有使用期限嗎?
沒有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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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筆儲值金額是否有限制?
使用支付工具(信用卡、icash 2.0、OPEN錢包含線上、icash Pay帳戶、橘子支付帳戶、台新Pay)儲值零錢包,單筆儲值最低金額(含)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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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錢包支付時餘額不足怎麼辦?
僅能使用現金補差額,或儲值零錢包至足額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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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錢包可以在門市購買哪些商品?
零錢包儲值金額區分兩種金額
非現金儲值:可買一般商品,不可買菸(優先使用)
現金儲值:可買一般商品
※不含代收/代售/i預購/行動隨時取/受託代銷 -
零錢包支付有憑證和給點嗎?
零錢包支付開立統一發票,並可累OPENPOINT點數&全店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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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錢包可以儲值後退款嗎?
1.OPENPOINT APP儲值:當筆儲值金入帳戶後 7 日(含例假日)内得申請退儲當筆儲值金 , 可至 OPENPOINT APP 的『零錢包交易記錄』內申請,超過7日洽客服專線 0800-711- 177。
2.門市儲值:若顧客要退儲,請於儲值後60日內,持儲值證明聯,至原門市機台退款。 -
零錢包裡面的錢可以領出來嗎?
1.因故欲結清零錢包時,請撥打OPENPOINT客服專線0800-711-177(手機撥打02- 26271650),由專人協助辦理結清退費作業。(為符合洗錢防制規範,自他人錢 包受贈之儲值金或活動加碼金不可結清退費)
2.餘額以全數結清退費為限,恕不接受部分餘額退費如申請結清退費,將酌收 退費金額之3%作為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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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零錢包轉贈可透過哪種方式進行?
會員零錢包轉贈可透過【輸入手機號碼轉贈】方式進行轉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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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零錢包轉贈如果電話號碼輸入錯誤或是金額輸入錯誤可以返還金額嗎?
會員使用錢包轉贈功能,一經轉贈後無法返還,故進行會員零錢包轉贈時請務必先確認受贈者電話號碼是否正確,再進行轉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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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零錢包儲值或支付,如遇到當下連線異常時,需如何處理?
如當下儲值或是交易發生異常,可致電統一超商客服
電話 0800-711-177,後續將由專人協助會員處理。
零錢包告知事項
一. 儲值
零錢包:
- 使用者以現金、信用卡等儲值,或係自其他使用者零錢包轉贈之金額、行動隨時取退款之金額,均歸入本零錢包。
- 使用者可於本公司全台門市(https://emap.pcsc.com.tw/emap.aspx)使用現金、信用卡儲值,或將現金消費之找零金額、於領獎期限內之統一發票五獎及六獎中獎發票金額儲值於零錢包(如有法定稅額,應以扣除法定稅額後之金額儲值)。
- 使用線上儲值時,須事先綁定 OPEN 錢包,方可儲值零錢包。
- 門市可使用自帶杯獎勵金找零儲值、禮券找零儲值、中獎發票獎金、退空瓶、現金、禮券、信用卡、行動錢包(限OPEN錢包、icash Pay帳戶、橘子支付帳戶、台新Pay)、icash 2.0儲值
- 零錢包可重複儲值,最高儲值後總額上限為 5,000 元,超過儲值上限即無法儲值(商品預購退款之情形則不受此金額限制)。
- 使用者可將零錢包轉贈予其他會員。自其他使用者零錢包轉贈之金額僅得使用於門市一般商品消費。
二. 儲值後單筆退儲
使用者於本服務儲值後,如有退儲當筆儲值金之需求時,相關辦法說明如下:
- 轉贈金額:不論贈與者係以現金或信用卡儲值,該筆轉贈金額即視同已使用,受轉贈者不得向本公司要求退儲或兌換。
- 線上儲值(限OPEN錢包):
- 使用者於本服務線上以信用卡儲值零錢包,於當筆儲值金入帳戶後 7 日(含例假日)内得申請退儲當筆儲值金。請至 OPENPOINT APP 的『零錢包交易記錄』內申請。
- 使用者於信用卡儲值後未使用者當筆金額者,於儲值後 7 日内經本公司確認無誤後,得申請退儲當筆金額。但如已使用當筆儲值金,申請退儲金額時則無法退儲。
- 門市儲值:
- 使用者於門市儲值後若欲退儲當筆儲值金額,須於儲值後 60 日內,持儲值證明聯(若使用信用卡及行動錢包,請持原支付工具),親至原門市進行退儲。
本公司將於收到使用者申請退儲之通知後及使用者備齊相關資料後,於 3 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支付工具交易取消手續。
三. 使用
- 零錢包儲值金無使用期限,但不得抵用代收及非開立發票之代售業務等商品/服務(例如:各類帳單繳費、票券及悠遊卡儲值等)。
- 使用者以零錢包支付消費金額時,優先扣抵轉贈金額。
- 使用者以零錢包支付消費後,若因商品瑕疵而需辦理退換貨,您應於 60 個日曆日內出示發票或載具條碼至原購買門市辦理,退換貨金(差)額將回存於零錢包,使用者不得要求以現金或其他方式給付退換貨金(差)額。
- 使用者以零錢包支付消費金額可累積OPENPOINT點數及小7點點數,將於消費時累積於會員帳戶中,會員點數累積方式請依統一超商會員集點相關規定辦理。
- 零錢包無法使用之範圍:
- 不得使用於代收及非開發票之代售業務商品/服務。例如:各類帳單繳費、票券、票卡儲值因應IFRS(國際會計準則)及稅法規範,遊戲點數卡(含虛擬點數)、宅急便、電信儲值卡(非7-11品牌)、國際快遞(DHL)此四大類業務,改為受託代銷商品(所收價款屬代收性質)及線上行動隨時取、循環杯押金、i預購、7-ELEVEN 線上購物中心恕無法以零錢包支付。
- 零錢包餘額分為可買菸/不可買菸,實際可使用方式請至零錢包餘額查詢。
- 使用者於儲值、使用零錢包當下如發生異常情形,請電洽本公司客服專線 0800-711-177,本公司將由專人協助處理。
四. 零錢包儲值金結清退費處理
- 若使用者因故不再使用儲值金而欲結清退費時(恕不接受自他人錢包移轉/受贈而得之儲值金結清退費),請電洽本公司客服專線 0800-711-177,並提供相關資料,由專人協助辦理餘額結清退費作業。
- 儲值餘額以全數結清退費為限,恕不接受部分餘額退費。
- 使用者如申請結清退費,本公司將酌收結清退還儲值金額之3%作為手續費。
- 使用者零錢包剩餘儲值金以本公司系統紀錄為準,轉贈金額不受理結清退費。
- 使用者於本公司儲值、參與儲值活動所獲得之會員點數、儲值金或相關贈品,於申請退還儲值金同時應無條件返還本公司。
- 使用者零錢包結清退費作業採用匯款方式,於本公司收受使用者遞交之申請書次日起算 60 個工作日內匯款至使用者指定之本人帳戶,完成結清退費後不另行通知使用者。
五. 其他事項
- 發行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8號8樓;統一編號22555003;代表人姓名:羅智先
- 面額:單筆至少1元
- 發售編號及出售日:詳見OPENPOINT APP零錢包交易紀錄
- 本零錢包儲值金額依法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北分行自儲值日起提供 15 個月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本公司即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 其他事項本公司保有對零錢包之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若有未盡事宜,將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