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1年12月26日起,商品抵用金額調整如下:
購物折抵8元/0.5公斤,限當次購物抵用。 (不包含代收、代售、香菸等商品)
0.5公斤折抵8元,1公斤可折抵16元,1.5公斤可折抵24元,以此類推。
購物折抵5元/0.5公斤,限當次購物抵用。 (不包含代收、代售、香菸等商品)
0.5公斤可折抵5元,1公斤可折抵10元,1.5公斤可折抵15元,以此類推。
購物折抵120元/台,限當次購物抵用。 (不包含代收、代售、香菸等商品)
每台可折抵120元,2台可折抵240元,3台可折抵360元,以此類推。
購物折抵12元/支,限當次購物抵用。 (不包含代收、代售、香菸等商品)
每支可折抵12元,2支可折抵24元,3支可折抵36元,以此類推。
購物折抵3元/組,限當次購物抵用。 (不包含代收、代售、香菸等商品)
每組座充或旅充可折抵3元,2組可折抵6元,3組可折抵9元,以此類推。
回收完成 分別計算寶特瓶5瓶/電池5顆,可兌換1元購物抵用金或1點OPEN POINT點數。
購物抵用金限定裝機門市給予購物折抵。(不包含代收、代售、香菸等商品),可累積金額消費抵用。
寶特瓶5瓶/電池5顆,分別計算可兌換1元購物抵用金,10個可折抵2元,15個可折抵3元,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