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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完整標示可以保障消費者權益,7-ELEVEN致力符合商品標示法與食品衛生管理法,增加商品的包材之相關標示,加強和食品直接接觸的用品和配件,如竹筷、保鮮膜、吸管及餐巾紙等的標示。
商品標示範本:舉例

法規規定

  1. 品名。
  2. 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
  3. 食品添加物名稱。
  4. 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5. 有效日期。標示方法:保存期限加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加有效日期。
  6.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
    冷凍調理食品加標:(1)類別(2)保存方法及條件(3)需調理後供食者需標示其調理方法
  7. (1)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其標示方式及內容,並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2) 便當、涼麵、飯糰、三明治、速食等包裝熟食應衛生署規定標份量標示包材材質(國際編號) 耐熱/耐冷(℃)包材耐溫度範圍警語

統一超商規定加標

  1. 包材材質(國際編號)
  2. 耐熱/耐冷(℃)包材耐溫度範圍
  3. 警語

 

法規規定

  1. 品名。
  2. 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
  3. 食品添加物名稱。
  4. 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5. 有效日期。標示方法:保存期限加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加有效日期。
  6.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冷凍調理食品加標:(1)類別(2)保存方法及條件(3)需調理後供食者需標示其調理方法
  7. (1)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其標示方式及內容,並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2)便當、涼麵、飯糰、三明治、速食等包裝熟食應衛生署規定標份量標示

統一超商規定加標

  1. 包材材質(國際編號)
  2. 耐熱/耐冷(℃)包材耐溫度範圍
  3. 可微波包材/不可微波包材標示
  4. 微波強度VS時間
  5. 使用方法:應掀蓋或拆膜微波...
  6. 警語:小心燙手…
廣泛包含和食品直接接觸的用品和配件如竹筷、保鮮膜、吸管及餐巾紙等

法規規定

  1. 商品名稱。
  2. 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3. 商品內容:(1) 主要成分或材料。(2) 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其淨重、容量或度量應標示法定度量衡單位,必要時,得加註其他單位。
  4. 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5. 其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標示之事項。
  6. 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1)有危險性。(2)與衛生安全有關。(3)具有特殊性質或需特別處理。

統一超商規定加標

  1. 包材材質(國際編號)
  2. 耐熱/耐冷(℃)包材耐溫度範圍
  3. 可微波包材/不可微波包材標示
  4. 用途
  5. 警語
為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7-ELEVEN落實包材品質安全管理,新產品引進要求供應商提供品質規格及材質安全、耐熱度報告,材質安全檢驗報告意指經第三公證單位所做之「材料試驗」及「溶出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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